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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納稅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應補徵鉅額稅捐,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者,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所稱「鉅額稅捐」係指為何?

指稅捐稽徵機關每次核定補徵應繳稅款個人在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包括機關團體)在200萬元以上。

發布日期:111-10-05 更新日期:11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