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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法第49條之1第2項第3款規定,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而為舉發,不適用核發檢舉獎金規定。所稱「公務員」範圍為何? 

指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或指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發布日期:111-10-03 更新日期:11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