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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稅捐稽徵機關公告送達案件,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應如何申請補發核定稅額通知書?

納稅義務人(含代徵人)可向稅捐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補發。

發布日期:111-10-01 更新日期:11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