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支出 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100萬~10億元) 興建或購置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100萬元以上) 讓與或授權自行研發所有之智慧財產權: 取得收益 作價入股-中小企業(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之事業) -非屬中小企業 投資新創事業 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及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簡介)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