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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稅法中規定哪些菸酒可免徵菸酒稅?

應納菸酒之菸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菸酒稅:

  1. 用作產製另一應稅菸酒者。
  2. 運銷國外者
  3. 參加展覽者,於展覽完畢原件復運回廠或出口者。
  4. 旅客自國外随身攜帶之自用菸酒或調岸船員攜帶自用菸酒,未超過政府規定之限量者。

(菸酒稅法第5條)

發布日期:110-12-29 更新日期:1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