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遺產稅申報書乙份,申請書應由納稅義務人簽章(委任他人代辦者,應加蓋受任人印章)。 被繼承人死亡除戶資料(如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等)及全部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影本等)各1份。 繼承系統表1份。 依申報遺產內容,應準備之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