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民眾對國稅法令之認識,保障其合法權益,本局轄內之機關團體及事業組織均可洽請本局派遣租稅講師,協助舉辦稅務講座,相關申請事宜說明如下:
- 講師遴派:
本局所有同仁。 - 講習時間:
政府公務機關上班時間,課程時間約1-2小時。 - 講習課程:
各項國稅法令及申報實務(詳申請表)。 - 申請單位應配合事項:
1.請自行於南區國稅局轄內覓妥上課地點。
2.基於成本效益考量,每場參加人數以不少於20人為原則。
3.申請單位得指定講師,未指定者由本局指派。
4.講習時間以申請時間為原則,惟講師無法配合時得與申請單位討論後變更。 - 申請方式:
請填妥申請表,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傳輸或以傳真方式申請。 - 服務窗口:
諮詢服務:本局綜合行政組
聯絡電話:06-2223111分機1012林小姐
傳真號碼:06-2221019
電子信箱:1b@ntbsa.gov.tw
洽公地點: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9樓 - 申請表下載 [PDF] [WORD]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