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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新興交易課稅新制

網紅新興交易課稅新制

網紅新興交易課稅新制

稅籍登記4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向國稅局申請營業稅稅籍登記

1.境內有實體固定營業場所

2.境內有營業牌號

3.境內有僱用人員處理業務

4.透過網路銷售當月銷售額達起徵點

營業稅起徵點(114/1/1起)

銷售勞務:每月5萬元

銷售貨物:每月10萬元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發布日期:115-09-09 更新日期:11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