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節稅講堂
112年1月1日以後繼承案件
被繼承人A君過世後,留下1名未成年小孩B君12歲,繼承人B君的扣除額怎麼算?
12歲距成年18歲還有6年
基本扣除額56萬元
加扣額=基本扣除額56萬元×6年=336萬元
總扣除額=基本扣除額56萬元+加扣額336萬元=392萬元
本例以財政部公告113年扣除額金額做計算基準
遺產稅節稅資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 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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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1日以後繼承案件
被繼承人A君過世後,留下1名未成年小孩B君12歲,繼承人B君的扣除額怎麼算?
12歲距成年18歲還有6年
基本扣除額56萬元
加扣額=基本扣除額56萬元×6年=336萬元
總扣除額=基本扣除額56萬元+加扣額336萬元=392萬元
本例以財政部公告113年扣除額金額做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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