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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節稅講堂

遺產稅節稅講堂

※遺產稅節稅講堂

112年1月1日以後繼承案件

被繼承人A君過世後,留下1名未成年小孩B君12歲,繼承人B君的扣除額怎麼算?

12歲距成年18歲還有6年

基本扣除額56萬元

加扣額=基本扣除額56萬元×6年=336萬元

總扣除額=基本扣除額56萬元+加扣額336萬元=392萬元

本例以財政部公告113年扣除額金額做計算基準

遺產稅節稅資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 廣告

發布日期:113-09-20 更新日期:1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