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專區
- 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
- 所得稅法第94條之1、第102條之1、第126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PDF]
- 115年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疑義解答(Q&A) [PDF]
- 115年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DM [PDF]
- 諮詢窗口:本局暨分局、稽徵所諮詢窗口 [PDF]
- 總統公布條文及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 總統103年1月8日增訂所得稅法第94條之1;並修正第102條之1及第126條條文 [PDF]
- 行政院核定修正後所得稅第94條之、第102條之1、第126條條文施行日期為103年1月8日 [PDF]
- 財政部107年12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704662170號令,核釋所得稅法第94條之1規定有關中華民國境內居 住之個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4條之1規定分離課稅之所得,納入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範圍相關規定 [PDF]
發布日期:108-09-17
更新日期:11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