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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稅制度專區】受控外國企業制度

CFC

    受控外國企業制度
立法目的-防杜企業或個人於低稅負地區設立CFC,保留盈餘不分配避稅
CFC定義-營利事業或個人及其關係人持有在低稅負地區之外國企業股權合計達50%或對其具有重大影響力者
CFC盈餘納入課稅-
1.營利事業認列CFC投資收益,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個人計算CFC營利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

發布日期:108-09-26 更新日期:11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