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程序流程圖 [PDF] 行政救濟程序流程圖文字說明: 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之行政處分不服,可依法提起復查;對復查決定或非核定稅捐之行政處分不服,可依法提起訴願;對訴願決定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對行政訴訟第一審判決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訴;對行政訴訟第二審判決不服,倘符合再審事由,可依法提起再審。 復查處理期限: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