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查申請書(須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2.核定稅額通知書或罰鍰裁處書。
3.繳款書或繳納收據之影本。
4.與復查項目相關之證明文件。
5.如非納稅義務人親自申請之案件,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
復查申請書、復查委任書 (超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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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定稅額通知書或罰鍰裁處書。
3.繳款書或繳納收據之影本。
4.與復查項目相關之證明文件。
5.如非納稅義務人親自申請之案件,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