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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跨機關合作擴大適用範圍

稅額試算跨機關合作擴大適用

111年8月1日起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跨機關合作擴大適用範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之家、榮民服務處)

退輔會: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事處、分署)

國產署: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

※核對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無誤,於申報期限內填妥確認申報書,可臨櫃至任一國稅局代收,或以掛號郵寄至被繼承人戶籍地國稅局,即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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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1-10-28 更新日期:1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