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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採網路辦理11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者,請注意附件送交期限!

11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115年6月1日,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採網路申報者,請留意附件資料送交期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提醒,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透過網路申報方式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除符合免送申報書表及相關附件者外,請於115年6月30日前(採特殊會計年度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將相關附件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亦可於115年6月29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上傳後請務必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查詢,確認相關資料已上傳成功。

該所特別提醒,如為會計師簽證之結算申報案件,於網路申報完成後,應於前揭期限內送交會計師簽證報告書,逾期送交者視為普通申報案件,將無法列報較高交際費限額,及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盈虧互抵之優惠,請注意依限送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洪股長
聯絡電話:08-7899871分機100

發布日期:115-06-15 更新日期:11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