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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再提高,享更多節稅優惠!

        為健全運動產業及重點運動賽事發展,財政部日前與運動部聯合釋出租稅減免利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之減除額度,由原先150%提高至175%;相關捐贈得減除營利事業所得額之期間,亦由5年延長至10年。藉此鼓勵營利事業踴躍捐款,除可享有租稅優惠外,進而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達成政府、企業與受贈單位三贏且共好的願景。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為配合114年7月23日修正公布之「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運動部會銜財政部前於115年2月10日發布修正「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本次修法針對營利事業透過專戶捐贈運動部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在1,000萬元額度內,或捐贈運動部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運動部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減除額度,由原150%提高至175%。另增訂轉捐贈之限制,受贈對象以當年度受捐贈金額再轉捐贈其他受贈對象,不適用本項租稅優惠,其他受贈對象亦同。相關捐贈得減除營利事業所得額之施行期間由5年延長至10年,施行期限延長至120年12月23日。
        該所提醒,營利事業如符合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之租稅減免,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或決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捐贈收據及相關文件供核。欲了解更詳細之相關法令規定,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發布日期:115-04-24 更新日期:11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