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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稅經移送強制執行,義務人之銀行存款帳戶被凍結,如何解除

民眾李小姐因欠繳綜合所得稅,案件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下稱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名下銀行存款帳戶因此遭扣押凍結,遂向國稅局詢問解除方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民眾如收到執行分署寄發之扣押存款執行命令,請儘速前往執行分署繳清欠稅,或先向國稅局取得「代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滯納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書」完成繳納。繳納後,請將收據傳真至該執行分署辦理銷案,即可解除被凍結之銀行存款帳戶。

為避免影響自身權益,該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收到繳款書且確認無誤後,應於指定的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以免遭移送強制執行。如有任何疑問,民眾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管理股林股長  08-8330132分機200

發布日期:115-02-13 更新日期:1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