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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2月2日止,請多利用網路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114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同年2月2日止(因法定申報截止日115年1月31日適逢星期六,故順延至115年2月2日),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記得在期限內完成申報。
        該分局指出,各類所得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或網路方式辦理,其中網路申報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申辦。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軟體,透過網路上傳完成申報,省時又便利。
        該分局呼籲,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應注意申報期限,留意相關規定確實依法辦理扣繳申報作業,並請多加利用網路申報,如有憑單申報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  張課長  06-2220961分機200

發布日期:115-01-22 更新日期:115-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