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表示,為提升電子化服務效能,營利事業決、清算申報請善用網路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落實政府節能減碳的政策。
該所說明,114年度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網址:https://tax.nat.gov.tw)/營利事業所得稅項下下載申報軟體進行網路申報,申報期限:決算應於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之次日起算45日內,將截至解散、廢止、合併、轉讓之日止的營利事業所得額,填具決算申報書並自行繳納稅款後,辦理決算申報;至清算申報期限,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填具清算申報書並繳納稅款後辦理清算申報。
營利事業如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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