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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支出變特別 租屋減稅更直接

房屋支出變特別租屋減稅更直接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114/05/01-114/06/30

房屋租金支出變特別 租屋減稅更直接

一、減負擔

1.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5種例外)而租屋自住所支付的租金(應減除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的部分)

2.全戶上限提高至18萬元 上升6萬元

3.原為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及限額內,不需設籍,也不需房東同意都可以申報扣除

二、應檢附文件

1.租賃契約書影本

2.付款證明影本

3.設籍或自住切結書

三、排除適用

1.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

2.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

3.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

貼心小提醒:國稅局為提供查詢房租支出扣除額資料,請記得檢據申報享減稅

房客抵稅諮詢專線 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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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3-04-29 更新日期:11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