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114年5月1至114年6月30日
調高扣除金額減負擔育兒增幸福
免稅額9.2萬元調高室9.7萬元
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滿70歲 13.8萬元 提高至 14.55萬元
標準扣除額
單身 12.4萬元提高13.1萬元
有配偶 24.8萬元提高26.2萬元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刪除排富) 第1名子女 15萬元
扶養6歲以下子女(107年-113年出生) 第2名及以上子女22.5萬元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排富)提高至18萬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0.7萬元提高21.8萬元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20.7萬元提高21.8萬元
基本生活費 20.2萬元提高21萬元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 670萬元提高750萬元
個人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3,330萬元提高3,7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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