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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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重複開立,需註銷發票 | 稅務行政 | Yin ting | 113-06-19 19:22:00 | 想詢問 關於註銷發票 因發票字軌有重複開立問題 一個發票字軌有兩個不同統編 經過協商 有一間公司願意接受重開發票 另一件公司不同意重開 但上傳到財政部的發票內容是前者公司不是後者 所以想要註銷發票重新上傳 詢問過客服之後 他們說需要跟國稅局請益 同意之後才能做註銷發票的動作 註銷發票這個動作會有什麼疑慮嗎?畢竟第一次遇到這個問題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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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淑婷 | 113-06-21 10:59:00 |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有記載錯誤情形,應另行開立,所以電子發票字軌號碼重複開立,應收回作廢,另行重開並上傳。如果有疑慮,可以打電話向國稅局人員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