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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經由agoda訂飛國外的來回機票及國外住宿之收據等報帳問題 營所稅 謝定錦 104-12-30 20:27:02 將要國外出差,於Agoda網站直接訂「來、回機票及國外住宿」,並用信用付付款, 但 Agoda僅提供Agoda的收據(類Invoice),而非正式統一發票,請問這是否能作為合法報帳憑證並符合營所稅規定。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小吳 105-01-05 14:54:17 一、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規定,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 二、國外出差旅費之合法憑證為: (一)膳宿雜費:日支金額不超過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最高標準者,無須提供外來憑證,准予認定,但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之五成列支。 (二)交通費:乘坐國際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與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為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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