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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海外所得高於670萬 綜所稅 陳俊嘉 112-04-05 22:32:00 美國券商購買美股領股息, 如果年度股息收入1000萬台幣, 在台灣所的為0, 是否要課稅66萬呢? (1000萬-670萬)*20%=660,000 美股配息的時候已經扣30%稅,可以折抵海外所得稅66萬嗎? 假設30%股息的稅額是100萬新台幣, 100萬大於66萬,是否台灣就不用再繳一次20%的稅?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曉米 112-04-07 15:47:00 依討論內容的情形,課稅年度只有海外股利所得1,000萬元,如果也沒有應計入 基本所得額項目,那應納基本稅額及可扣減之海外已納所得稅皆為66萬元,雖不 用繳納基本稅額,但仍須計算申報基本所得額,而且申報時記得提出經駐外機構 或經認許機構驗證之納稅憑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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