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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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補助加班餐費給員工 | 綜所稅 | ivy | 114-03-20 09:28:00 | 企業另外補助加班餐費給員工 需要申報員工所得嗎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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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台 | 114-03-24 09:03:00 | 營利事業不論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應提供員工簽名或蓋章之就食名單,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新臺幣3,000元為限,其超過部分,如屬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者,應列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