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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講師宅急便

為增進民眾對國稅法令之認識,保障其合法權益,本局轄內之機關團體及事業組織均可洽請本局派遣租稅講師,協助舉辦稅務講座,相關申請事宜說明如下:

  • 講師遴派:
    本局所有同仁。
  • 講習時間:
    政府公務機關上班時間,課程時間約1-2小時。
  • 講習課程:
    各項國稅法令及申報實務(詳申請表)。
  • 申請單位應配合事項:
    1.請自行於南區國稅局轄內覓妥上課地點。
    2.基於成本效益考量,每場參加人數以不少於20人為原則。
    3.申請單位得指定講師,未指定者由本局指派。
    4.講習時間以申請時間為原則,惟講師無法配合時得與申請單位討論後變更。
  • 申請方式:
    請填妥申請表,以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傳輸或以傳真方式申請。
  • 服務窗口:
    諮詢服務:本局綜合行政組
    聯絡電話:06-2223111分機1012林小姐
    傳真號碼:06-2221019
    電子信箱:1b@ntbsa.gov.tw
    洽公地點: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9樓
  • 申請表下載 [PDF] [WORD] [ODT]
發布日期:112-01-16 更新日期:11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