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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111年度受疫情影響,擴大書審純益率按80%計算

營利事業110年度受疫情影響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算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
營利事業111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按80%計算
※適用對象:適用擴大書審要點申報之營利事業
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且符合相關規定之中小企業。
※適用條件:受COVID-19疫情嚴重影響
111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10、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
→營業期間不滿1年,按實際營業月份相當於全年比例換算。
※減稅內容:擴大書審純益率按80%計算
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純益率可按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

發布日期:110-02-20 更新日期:11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