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表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款將於本(114)年10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未提供帳戶的民眾,該分局將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於兌領期限內(本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向指定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該分局說明,民眾於6月30日前以二維條碼或人工方式申報、5月12日前以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非戶籍地國稅局或5月13日後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各地區國稅局者,皆列入第2批退稅範圍。
該分局籲請民眾善加利用直撥退稅,只要於申報時正確填寫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或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享有快速、便捷又安全的退稅服務。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民眾,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民眾前往自動櫃員機(ATM)進行轉帳退稅,也不會以電子郵件通知退稅,請民眾提高警覺。對於退稅作業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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