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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文宣內容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修正案已於105年12月28日經總統公布,施行後境外電商業者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掌握稅源 維護租稅公平
※資料來源:財政部

發布日期:106-02-15 更新日期:107-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