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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速得預約免下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呼速得預約免下車服務受理單位地址服務電話及傳真一覽表 [PDF]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呼速得預約免下車服務申請項目及應備文件一覽表 [PDF]

線上申請 (←請點選進入申請)
呼速得預約免下車服務案件查詢 (超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一、目的:
  為增進行政效能,節省民眾洽公時間,建立以客為尊之稽徵環境,提供優質便捷服務措施。
二、服務項目:
   (一)儲蓄免扣證
   (二)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
   (三)違章欠稅查復表
   (四)國稅各項申請書表(提供空白表格)
   (五)各項宣導資料
   (六)所得資料(不包括債權人查調債務人之資料)
   (七)財產資料(不包括債權人查調債務人之資料)
   (八)綜合所得稅稅籍查詢
三、受理方式:
  以書面、網際網路、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方式預約申請,於分局或稽徵所擇一處取件之便民服務。
四、作業單位:
  各分局、稽徵所服務管理課(股)
五、作業流程:
(一)設置呼速得預約免下車取件專區,利用現有空間設備規劃適當行車動線及服務窗口辦理本項服務,若因辦理場所限制不宜採「免下車取件」者,得僅辦理預約取件服務。
(二)申請人不論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預約申辦,承辦人員皆須明確告知應檢附之文件及約定取件之時間與地點,相關資料並登錄「呼速得預約免下車服務」申請登記表與預約登記簿。網際網路申請案件由系統依申請人勾選之「案件領取處」直接派案至各所轄分局、稽徵所,承辦之分局或稽徵所應即依申請項目查調資料,於申請人預約取件時間(次一個工作日下午1時以後一週內之上班時間)提供。
(三)承辦人員於申請人取件時,應核對申請人身分證及相關文件無誤後,請申請人於申請登記表及電腦列印申請書簽收。
(四)申請人如未於約定時間領取或登錄預約資料不實無法聯絡,承辦人員應以「未到本單位申領」為由結案,並於申請登記表簡述原因,以備查考,已列印未領取資料,應作廢歸檔。
(五)對於運用呼速得預約免下車服務案件,申請書應加蓋「呼速得服務案件」,以資區別,另按月將「呼速得預約免下車服務」申請登記表創稿存查。
六、執行績效連同相關資料併同為民服務工作執行績效表送綜合行政組。

七、每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暫停提供本項服務。

發布日期:112-01-16 更新日期:11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