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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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僑外資公司 | 營業稅 | Alina | 107-10-12 20:15:54 | 如果公司本來設立在美國, 但打算在台灣設立辦事處或僑外資, 請問海外的收入也需要申報嗎? From [url=https://1on1.today]1on1-全球家教共享平台[/url] a href=https://1on1.today1on1 - Global Tutor Resource Sharing Platform/a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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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riel | 107-10-15 11:51:50 | 據我所知,所得稅法第3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外,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內之營利事業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所以如果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外,在台灣設立辦事處,僅需就我國境內收入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海外收入免計入我國營利事業所得課稅。 |
2 | 豆娘 | 107-10-16 09:53:03 | 一般來說,如果公司在台灣設立辦事處,代表總公司處理業務上的法律行為,例如:簽約、投標、報價、採購…等,只需要去經濟部和國稅局申請報備就可以了;但如果有對外營業行為,還是要向經濟部申請認許和分公司的設立登記喔! |